周奕在和陳嚴討論誰是六號時,其實就已經做了些準備。
雖然錢成濤詢問他們什麼時候可以回家,周奕答應了說請示領導。
但實際上,當他對這三個人產生懷疑的那一刻,就已經註定了在結案之前,他們是回不...
“賣手機?”周奕一愣,手裏的筆尖在筆記本上頓住,洇開一小團墨。
夏宇抹了把額角的汗,把水杯擱在桌沿,聲音壓低了些:“我們去孫威家搜的時候,在他牀底下那個舊鐵皮餅乾盒裏,找到了三樣東西——一張撕掉一半的匯款單存根,收款人名字被塗掉了,但地址欄還留着半截‘花城越秀區……’;第二個是半包沒拆封的紅塔山,煙盒背面用圓珠筆寫了‘老雷說這個好抽’;第三個,就是那部諾基亞8110,電池已經摳出來,SIM卡槽空着,但卡託內側用指甲刻了兩個字:‘換命’。”
屋子裏靜了兩秒。
陳嚴下意識攥緊了水杯,指節泛白。潘宏傑剛推門回來,聽見最後一句,腳步猛地釘在門口。
周奕緩緩合上筆記本,抬頭望向夏宇:“你剛纔說……匯款單?”
“對。”夏宇從公文包裏抽出一個透明證物袋,裏面是一張泛黃的紙質存根,邊角捲曲,油墨微淡,“日期是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七號,金額八千整,匯出地是肅山市郵電局儲蓄所,收款方……確實只留下‘花城越秀區’,後面全被黑筆狠狠塗死,像怕人認出來似的。”
周奕接過證物袋,對着窗外斜射進來的光仔細看。那塗改不是慌亂潦草的,而是反覆描摹、層層覆蓋,彷彿有人坐在燈下,一筆一筆,把某個名字徹底從世上抹去。
“不是怕我們查,”周奕忽然開口,聲音很輕,卻像刀刃刮過玻璃,“是怕他自己想起來。”
陳嚴呼吸一滯。
周奕把證物袋輕輕放回桌面,指尖在“花城越秀區”四個字上方懸停兩秒,慢慢移開:“孫威不識字,初中沒畢業就輟學了,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利索。他能工整寫下‘換命’,說明這倆字是他反覆練過、刻進骨頭裏的。可匯款單上的字……全是印刷體,他根本抄不來。所以這單子,不是他自己填的。”
夏宇點頭:“對,我們問過郵局櫃檯當年的值班員,她記得——那天下午四點十五分,是個穿灰色夾克、戴鴨舌帽的男人替他辦的。男人遞過來一張身份證,說是孫威堂哥,代他匯筆‘急款’給南方工地的老鄉。那女職員只掃了一眼身份證照片,見和孫威長得像,又催得急,就辦了。”
“鴨舌帽?”陳嚴皺眉,“監控呢?”
“九六年?郵局門口連個搖頭晃腦的錄像機都沒有。”夏宇苦笑,“不過那位女職員記性不錯,說那人左手小指缺了半截,說話帶點粵語腔,但普通話很溜,不像常年在外的口音,倒像……特意學過。”
周奕閉了閉眼。
左手小指缺半截。
粵語腔,普通話溜。
九五年秋南下,九六年冬往花城匯錢,九七年八月回肅山殺人。
不是孫大雷乾的。
孫大雷死在翠雲賓館後巷,屍檢報告明明白白寫着:左手指骨完整,無陳舊性截斷痕跡。
所以那個替孫威匯款的男人,另有其人。
而孫威心甘情願把八千塊——相當於他兩年跑出租的淨收入——交給一個陌生人,只因爲對方說了一句:“老雷說,這錢,換你一條命。”
“換命”——不是交易,是贖買。
孫威怕的從來不是警察,是他以爲已經遠在花城的“老雷”。
周奕猛地站起身,椅子腿在水泥地上劃出刺耳長音。他一把抓起外套往外走:“嚴哥,車鑰匙!”
陳嚴立刻彈起來:“去哪?”
“東隆村,現在!”
“可潘隊他們剛走……”
“不是去孫大雷家!”周奕已衝到門口,回頭時眼神銳如冷鐵,“去孫小娥家!孫大雷妹妹!”
車開出電信公司大院時,天色正沉。八月末的傍晚悶得發黏,雲層低低壓着山脊,像一塊浸透水的灰布。陳嚴一邊開車一邊側頭:“你懷疑孫小娥知道什麼?”
“不是懷疑。”周奕盯着前方被晚風掀起塵土的柏油路,聲音繃得極緊,“是確定。孫威賣手機,不是爲了錢。他身上那部諾基亞,是孫大雷給的,卡是孫大雷辦的,連開機密碼都是孫大雷設的——我們調過他手機的初始設置日誌,時間戳是九六年十一月三號,地點在花城火車站公用電話亭。孫威根本不會用這種洋貨,他連充電器插反了都能燒掉主板。可他爲什麼非要賣?因爲那卡裏存着一段錄音。”
陳嚴猛打方向盤繞過一隻竄出路面的野貓:“錄音?誰的?”
“孫大雷的。”周奕掏出隨身攜帶的微型磁帶錄音機——這是他從法醫物證科順來的老物件,專爲監聽老舊通訊設備準備,“我們在手機SIM卡槽夾層裏發現的,藏得極深,要用放大鏡纔看見一道膠痕。撬開後,裏面貼着一枚拇指蓋大的微型磁帶,雙面錄製,總共三分鐘零七秒。”
陳嚴一腳剎停在村口土路旁,引擎聲驟歇。蟬鳴轟然炸開,又在兩人推門下車的瞬間戛然而止。
“第一面,”周奕按下播放鍵,滋啦聲中,一個低沉沙啞的男聲響起,帶着濃重鼻音,語速極慢,像在教孩子背書:
“威子,聽好了。手機我給你留着,卡也給你裝上。以後我打進來,你就接。我不打,你別打出去。你要敢撥一次,我就把你媽墳頭的松樹砍了,再把你妹嫁的那戶人家兒子的腿,一根一根掰斷。你信不信?”
磁帶咔噠輕響,翻面。
第二面,聲音更啞,背景裏有火車轟隆駛過的震動雜音:
“錢我給你匯了,八千。不夠,我再加。但你記住,你這條命,現在是我的。你要是漏一個字給外人,不用警察抓你,我明天就坐車回來,親手剝了你的皮,曬在你們家房樑上,讓全村人看看,什麼叫忘恩負義的畜生。”
錄音結束。
陳嚴喉結上下滾動,沒說話。
周奕關掉錄音機,金屬外殼在掌心沁出薄汗:“孫威賣手機,不是想逃,是想毀證。他怕自己哪天喝多了,或者被警察嚇破膽,把這段話交出去。他寧可死,也不敢讓孫大雷知道,他把‘換命’的證據留在身邊。”
兩人沉默着穿過曬場,玉米棒子堆成小山,金燦燦的穗子在暮色裏泛着油光。幾個小孩蹲在場邊玩彈珠,見生人來,倏地散開,只留一雙雙黑亮的眼睛遠遠盯着。
孫小娥家那棟貼着白瓷磚的二層小樓就在村尾,鐵門虛掩。周奕抬手敲了三下,節奏短促,像叩問。
門內傳來拖鞋趿拉聲,接着是女人警惕的問:“誰啊?”
“長嶽縣公安局。”周奕亮出證件,“關於你哥哥孫大雷的事,需要當面瞭解。”
門鏈嘩啦一響,門開了條縫。孫小娥三十出頭,穿件褪色碎花襯衫,頭髮隨便挽在腦後,臉上沒什麼血色,眼睛卻亮得驚人,像兩簇燒到末尾的炭火。
她沒讓進門,只把門縫撐寬些,側身擋在門口:“我哥?他不是在花城幹活嗎?前兩天還打電話說……”
“他死了。”周奕直視她眼睛,“昨天晚上,翠雲賓館後巷,被人一槍爆頭。”
孫小娥整個人晃了一下,扶住門框的手指瞬間捏得發白,指節凸起如竹節。她沒哭,也沒叫,只是死死盯着周奕,嘴脣微微翕動,像離水的魚。
“你早知道他會死。”周奕往前半步,聲音沉下去,“因爲你見過殺他的人。”
孫小娥瞳孔驟縮。
“八月二十號晚上,八點四十七分,你從村裏衛生所出來,手裏拎着一袋藥。你沒走大路,繞了後山小徑,走了二十七分鐘,到東隆村與西隆村交界的廢棄磚窯。你在那兒等了六分半鐘,然後有個穿黑夾克的男人來了。他沒戴帽子,左手小指缺半截。你們說了不到兩分鐘,他給了你一個牛皮紙信封,你塞進褲兜,轉身就走。”
孫小娥喉間發出一聲短促的抽氣,像被扼住了脖子。
“信封裏是什麼?”周奕逼近一步,氣息幾乎拂過她顫抖的睫毛,“是孫大雷的死亡通知?還是……讓他閉嘴的封口費?”
孫小娥突然笑了。
那笑極其古怪,嘴角咧開,眼裏卻沒一絲溫度,反而浮起一層渾濁的淚膜。
“你們查他?”她聲音嘶啞,像砂紙磨過鐵皮,“查他幹啥?查他怎麼從牢裏出來,怎麼認識那個老闆,怎麼掙到十三萬蓋樓?查他爲啥去年過年回家,半夜三更摸進你媽墳頭,跪着磕了十九個響頭,額頭磕出血都不停?”
周奕沒動。
“查他爲啥臨走前,把他外甥女的照片,塞進我手裏,說‘姐,這娃以後就託給你了’?”
陳嚴呼吸一滯。
“查他爲啥……”孫小娥抬起右手,用指甲狠狠掐進左手虎口,直到滲出血絲,“……把我女兒的出生證明,燒了?”
晚風捲起她額前一縷碎髮,露出頸側一道暗紅舊疤,蜿蜒如蜈蚣。
“我女兒……”她聲音陡然破碎,像繃斷的琴絃,“……是九五年十月生的。那時候,我哥還在花城。”
周奕太陽穴突突直跳。
九五年十月。
孫大雷九五年秋南下。
他妹妹的女兒,出生在他入獄服刑期間。
而孫大雷服刑記錄清清楚楚——一九九三年三月入監,一九九五年九月釋放。
九五年十月……不可能。
除非。
周奕猛地抬頭,目光如電射向孫小娥:“你女兒,生父是誰?”
孫小娥扯了扯嘴角,那笑比哭更瘮人:“你們不是查一號嗎?那我告訴你們——一號,就在我哥服刑的那所監獄裏,和他一個監舍。他叫鄭國棟,綽號‘斷指’。左手小指,是在九四年冬天,用鐵鉗自己剁的。他說,那是給老大敬的茶。”
她頓了頓,風吹得她襯衫鼓盪,像一面即將撕裂的旗。
“我哥叫我別告訴你媽。其實……他早就告訴我媽了。就去年過年,他跪在媽墳前,說他這輩子,就做了兩件事——一件是替人頂罪,進了七年牢;另一件,是替人養女兒,養了整整兩年。”
“養?”陳嚴失聲。
“對,養。”孫小娥盯着周奕,一字一頓,“我女兒,姓鄭。”
遠處山坳裏,第一聲悶雷滾過天際。
周奕沒說話,只是慢慢從口袋裏掏出那張被指甲刻着“換命”的諾基亞手機卡。
卡面在將墜未墜的夕照裏,泛出幽微的藍光。
像一滴凝固的、不肯落下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