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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那是不是應該給我付版權費?(3/3,求推薦票,求月票)

【書名: 歌迷 第213章 那是不是應該給我付版權費?(3/3,求推薦票,求月票) 作者: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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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回到了要不要跟粵省電視臺挖人的問題上!

但這一次,楊謙低估了金科對他的重視,也不知道因爲剛纔他情不自禁地和馬冬蘭的一番交流,讓他在馬冬蘭和蔣玉峯心中的印象,遠遠地超越了普通的小歌手。

只見金科轉頭,跟馬冬蘭、蔣玉峯商量起來:

“《時代的歌聲》是粵省衛視的節目吧?”

“昨天還見了他們導演跟婁臺長,應該可以談一談。”

“檔期岔開就沒事。”

“播出時間應該不重合,之前都沒什麼印象。”

金科說的沒什麼印象,不是說他完全沒聽過《時代的歌聲》這檔節目。他的意思是,同時期播出的綜藝節目有一個收視率排名,金科在關注自己節目收視率的時候,並沒有看到有《時代的歌聲》。

這就意味着兩檔節目的播出時間不重合,那麼錄製時間重合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小楊,你說的《時代的歌聲》檔期安排我們可以商量協調,這不用擔心。而且《華語好嗓音》的舞臺,從來都不是隻有完全沒有出過道的新人歌手才能參加,像第一季時候,李亮、梓文,在參加我們節目之前,他們就已經是業內小有名氣的音樂人了。”

金科舉的這兩個例子,其實都是後面一直在音樂圈子裏發展,不能說大紅大紫,但也是有比較高知名度、作品也有不錯傳唱度的選手了。

有趣的是,即便只是小紅,但他們依然比當年的冠軍更火!

爲什麼出現這樣的狀況?

這除了跟歌手的性格、能力有關以外,當然還跟他們簽約的經紀公司離不開關係!

“金導,我聽說歷年《華語好嗓音》的冠軍,還有好的選手都要簽約夢想音樂?”

楊謙又問了一個很尖銳的問題,金科聽完之後,表情都微微有些尷尬。

確實是有這麼一個情況,《華語好嗓音》是魔都衛視和星空製作公司聯合打造的,星空製作公司的背景十分強大,能夠聯手國內多家電視臺一起做綜藝節目,甚至中央臺、粵省電視臺,都跟他們有合作。

夢想音樂則是星空製作公司弄來專門簽約那些選秀節目出來的好選手的。

跟湘南的天譽娛樂差不多,兩個都是一個大坑,不過,天譽娛樂好歹還培養出來過幾個頂流明星,夢想音樂就真的是隻進不出的大坑了!

手握大量優秀的學員資源,不給安排什麼培訓,也不給安排什麼好的綜藝資源,只會拼命地給學員們安排商演,把學員們當成了搖錢樹。

更令人髮指的是,之前有一個判決文書透露出來,也讓人看到了夢想音樂剝削學員的殘酷一面。

它跟學員們籤的合約裏,有一條是合同期間,藝人每年必須無條件地給他們演二十場商演,然後一場只給5000元的演出費,還是稅前的!

可見,就憑着這些合同,夢想音樂根本就不用考慮什麼培養藝人,只用在合同期內,而且是在這些學員還有一些名氣的時候,拼命壓榨他們的剩餘價值就足夠了。

這哪裏是夢想音樂啊?這簡直是讓夢想窒息的公司!

楊謙沒有指出夢想音樂存在的問題,但金科是知道的,他也知道有李光民和柴江在,夢想音樂肯定不能有壓榨楊謙的想法!

“其實合同是可以談的,小楊你的情況比較特別,可以跟夢想音樂籤一兩年的合同,時間不會長,其實也只是意思意思,我可以讓他們給你把一些條款給去掉。”

金科猶豫了一下,決定爲楊謙開一點先例,只是這個口子不能太大、太明顯。

夢想音樂背後的利益方太多了!

“金導,您看,這也是我不能參加《華語好嗓音》的第二個原因,我已經和戴羽妮,也是我女朋友,兩個人一起在魔都開了一家娛樂經紀公司,叫謙語傳媒。謙語傳媒將會負責打理我們兩個所有的演藝工作!”

“雖然是一個剛剛起步的公司,也沒有太多的資源,但這畢竟是我們兩個自己的公司,所以我是不會改簽夢想音樂的!”

楊謙這次很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態度。

他不相信金科會爲了自己,一個還沒有百分之百把握拿冠軍的小歌手,打破了夢想音樂對《華語好嗓音》總冠軍長達十年的壟斷!

果然,金科沉默了下來,蔣玉峯和馬冬蘭不說話,因爲他們其實代表的是魔都衛視那邊的勢力。

金科不一樣,雖然他也跟魔都衛視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但終究是沒有編制在身,他跟星空製作反而有合同上的合作關係,利益上自然也會爲星空製作多考慮一些。

當然,也分什麼情況,比如現在,《華語好嗓音》處在危急存亡之際,金科想要保住自己這檔節目,保住自己這個總導演的位置,心中的天平就或許會有些許傾斜!

“小楊,你把你第三個原因一起說完吧!還是那句話,事在人爲,很多事都是可以談的!”

金科決定把楊謙的顧慮全部瞭解清楚,再進行權衡。

“第三個原因是我如果參賽,在比賽中演唱的音樂的版權,是歸於節目組,還是歸於我?”

楊謙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爲《華語好嗓音》也是老流氓了!

好多次採用歌手的作品,招呼都不打,就直接侵權使用,就算後面人家歌手出聲維權,他們也裝聾作啞,不作答覆。

不過,金科面對楊謙的問題,稍微有些誤解。

“歌曲的版權當然還是屬於小楊你的,節目組用到的只是你在節目裏演唱的音頻……”

金科笑道。

意思是節目組會把比賽中的演唱音頻佔爲己有,這方面的收益自然不用再想了——從之前《華語好嗓音》那些live版本音頻的詳情裏面,可以看得出來製作的唱片公司是夢想音樂!

“live版本的版權屬於節目背後的製作公司?以後產生的收益與我無關?”

楊謙反問。

“確實如此,但這不只是我們《華語好嗓音》的做法,所有的綜藝節目都是這樣,我們也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宣傳資源。”

金科尷尬了。

並不是所有,也有一些綜藝節目比較厚道,給予歌手、版權方比較大的尊重。

但利字當頭,大多數綜藝節目還是強行將live版本的版權收入自己的囊中。

楊謙對金科的解釋不置可否,但他提出了另一個角度上的問題:

“既然如此,那節目組用我在節目裏演唱的歌曲,是不是應該向我支付歌曲本身的版權費用?”

這一個問題,甚至讓蔣玉峯和馬冬蘭都笑容爲之一滯。

他們這會兒才真正地正視起了這個看起來很年輕、沒什麼經驗的年輕人。

這個小楊,是真的不簡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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